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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致中要坐牢了!涉南港展覽館案洗錢 判刑1年定讞

發布時間:2023/4/26 16:41

記者薛明峻/台北報導

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、媳婦黃睿靚被控為隱匿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,透過海外銀行帳戶洗錢,高院更二審去年依洗錢罪判陳致中1年徒刑、黃睿靚10個月徒刑、緩刑4年,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,陳致中確定要入獄服刑。

陳水扁之子、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日前上民視節目。(圖/陳致中臉書)

陳致中下午5點25分在臉書發文回應:「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,打斷手骨顛倒勇,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、再多的磨難,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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纏訟17年的前總統陳水扁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,因《會計法》去年修法除罪化,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7月判決扁等人免訴,但吳淑珍、兒子陳致中、陳妻黃睿靚等一家3人,因龍潭購地、南港展覽館案仍在法院訴訟中。

根據調查,龍潭購地、南港展覽館案源於陳致中陪同妻子黃睿靚在2006年於瑞士美林銀行開立帳戶,讓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將龍潭購地案、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共美金859萬餘元(約2.6億台幣)匯入,陳致中等人另外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信託公司並開立帳戶,由於短期內鉅額資金頻繁流動,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並通報,遭瑞士聯邦檢察署認定有洗錢嫌疑,查扣凍結共計美金2242萬餘元(約6.9億台幣),並向台灣檢察機關申請司法協助,才讓整個洗錢過程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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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更二審去年依錢罪重判扁嫂吳淑珍2年徒刑,陳致中1年徒刑、黃睿靚10個月徒刑、緩刑4年,最高法院今駁回陳致中、黃睿靚上訴,全案定讞,陳致中因未獲緩刑宣告,確定要入獄服刑。至於扁嫂吳淑珍的部分,最高法院今撤銷有罪部分,發回更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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