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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小倆口+小叔」同住 要不要幫忙還房貸?賢妻網友月付10K幫繳…網點出「自保關鍵」

發布時間:2023/9/22 16:20

記者林兪彤/綜合報導

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對方在婚前所購屋的房貸該怎麼繳?還有2人日常生活的茶米油鹽要如何平衡?都是容易引起夫妻爭執的問題。日前有一名女網友發問表示,目前與丈夫及小叔同住,每個月還會支付1萬元來幫丈夫還房貸,但丈夫遲遲不將房產登記為共同持有,也讓她超沒安全感。對此,有內行網友分享,若是幫忙另一半還婚前房產的房貸,要「轉帳並註記某某房貸第幾期,直接轉扣房貸那個帳戶,並截圖留底」。

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對方在婚前所購屋的房貸該怎麼繳,還有日常生活開支如何平衡,都是容易引起爭執的問題。(示意圖/林兪彤 攝)

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「買房知識家A你的Q」發文表示,自己丈夫在2人結婚前,有長輩贊助頭期款的情況下買了一間房,房子也登記在丈夫名下。不過婚後,原PO除了共同負擔2人其他生活開銷外,每個月還會支付1萬元來幫丈夫還房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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尷尬的是,原PO的小叔目前也和小倆口同住在一起,且因為公婆有鑰匙,隨時都可以進來,也不會事先通知。對於原PO的兩難處境,雖然丈夫口頭答應過,會將房產登記為共同持有,但一直未兌現承諾,讓她覺得非常沒有安全感,便詢問「大家有什麼自保的建議嗎」。

貼文一出,也引發不少網友關注,紛紛搖頭表示,原PO丈夫其實並沒有打算(房子)共有的想法,而且頭期款是由男方父母所支出的,「實質上這就是屬於他們(男方)家的房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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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友發文表示,自己除了負擔2人生活開銷外,每個月還會支付1萬元來幫丈夫還房貸。(圖/「買房知識家A你的Q」臉書)

對此,有許多網友留言建議:「就當付房租,1萬記得用轉帳,備註房貸,之後會有用」、「停止付別人家的房貸,就是自保了」、「婚前財產不列入離婚時的剩餘財產分配,你就不要繳房貸了,登記完再重新開始幫忙付」、「確認房子是登記在先生名下,既然這樣,房貸就給先生自己付」、「房子跟妳沒關係啊,同住付生活費是正常,但叫妳繳房貸不合理」。

此外,更有專業網友點出關鍵:「轉帳並註記某某房貸第O期(這是默契讓他認同之前沒註記的繳款),並且直接轉扣房貸那個帳戶,每個付款都截圖留底,舉證之所在,勝訴之所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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