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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妻是「好媽媽、好太太」 宣昶有離婚要付723萬給她

發布時間:2023/5/3 17:13

記者高麗玲/台北報導

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與妻子王敏婚變,法院判准2人離婚確定,王敏提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訴訟。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,王敏「是個盡責任的好媽媽,是個好太太」,對家庭有貢獻,判宣昶有婚後增加的財產要分一半、723萬多元給她,還可上訴。

宣昶有前妻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,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要付723萬元。(圖/翻攝高等法院)

王敏是竹科新長豐公司創辦人王公展女兒,當年和宣昶有結婚時有「竹科王子與公主的完美婚禮」之稱,沒想到幾年後兩人感情生變鬧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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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兩人離婚官司判准確定,王敏主張離婚時,宣昶有婚後剩餘財產為8172萬多元,自己是74萬多元,差額半數為4048萬多元,因此請求宣昶有付3118萬多元給她。更一審認為,宣昶有打離婚訴訟時,婚後剩餘財產是1521萬多元,差額的一半為723萬多元。

由於雙方在訴訟時,宣昶有提及王敏「是個盡責任的好媽媽,是個關心我的好太太,會幫我想三餐、起居。」可見王敏在婚姻期間對家庭的付出,婚後增加的財產也是兩人共同打拼,因此改判宣男須給付723萬餘元給王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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