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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姿妙涉貪遭求刑20年 痛批檢方讓她看到「與惡最近的距離」

發布時間:2024/10/24 16:01

林姿妙遭檢方求處20年重刑,她今日再度喊冤,痛批檢方讓她看到「與惡最近的距離」。(本刊資料照)

圖文/鏡週刊

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昨(23日)終結辯論,檢方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5年,宜蘭地院預計12月31日下午宣判。林姿妙今(24日)再度大聲喊冤,批評檢方不但求處20年的誇張刑度對她抄家滅門,更虛構犯罪事實打擊公務員體系,直言讓她看到「與惡最近的距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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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姿妙今天到頭城出席活動前表示,檢方自2022年1月13日開始,就先射箭再畫靶,定下偵查方向、劍指自己,控訴偵訊過程中檢方不斷用恐嚇、羞辱乃至詐騙等方式不當取供,對付其他被告和證人,且偽造通訊譯文及偵訊筆錄,虛構犯罪事實顛倒是非,一切就是為了攻擊她、抄家滅門,並打擊公務員體系。

林姿妙痛批檢方為了不存在的利益與正常借貸,以得意的姿態對她求刑誇張的20年重刑,更殃及許多公務員,她只能說「不意外」,也讓她看到「與惡最近的距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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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姿妙自認一生認真努力、簡單做人,許多被告公務員也是競競業業為國家付出,最後卻落得政治打壓的下場,懇請法院還大家清白、還社會公平正義。

★《鏡週刊》提醒您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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